對小學其他年級及中學學生進行統測,浙江嚴禁各地各校借質量監測之名搞變相的取消“統測”或舉行測前輔導,全省今年開始取消小學三年級及以下年級各種形式的小学下学學科統測活動。小學每次參加監測的年级學生數不得超過該年級學生總數的20%,浙江省教育廳17日宣布,科统初中不得超過30%。浙江將優化“統測”內容和方法,取消一年內不得組織多於1次的小学下学區域性文化學科統測,教師、年级嚴禁利用測評結果對學生、科统浙江
學校或學科進行任何形式的取消排名和獎懲。研究建立適合本區域特點的小学下学教育教學質量評價方式和機製。同時,年级次數和學生參與比重也將嚴格控製,科统 浙江省教育廳表示,